爱库存商户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1.制定目的
为维护爱库存平台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经营秩序,维护平台代购合法权益,遏制和防止商户不诚信及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爱库存平台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爱库存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户,包含采用经销、代销模式与爱库存合作签署代销、经销等合同模式的各类商户。
3.商户违规行为定义
商户违规行为,指爱库存平台在处理代购投诉、举报、诉讼,监管机关行政检查、及爱库存日常检查等事项中,发现的商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爱库存平台规则或违反与爱库存的合同约定,致使爱库存遭受经济损失、商业信誉下降,已经或可能造成消费者身体伤害或蒙受经济损失的各类行为。
4.违规行为及违约责任
4.1 严重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情节/分类 | 违约金及限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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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 | 假冒伪劣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商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或许可证标志的; 2)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的; 3)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其他有可能致使或已经导致爱库存受到消费者群体性投诉、媒体曝光、第三方控告、监管部门约谈、商业信誉受损等严重行为的 |
1、商户应支付爱库存该档商品销售总额的10倍。 2、所涉商品全部退货或销毁,由商户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成本、人力成本)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代购赔偿等经济损失)。若涉及违法行为,爱库存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
二手翻新 | 指宣称为新品,实际为二手商品的情况 | |
经营资质造假或丧失 | 指商户提供伪造、虚假的营业执照、特殊经营许可证、品牌授权文件、报关单、采购单据等交易文件、信息,造成爱库存经济及商业信誉损失的行为 | 对违规商户处以两万元或者涉及商品活动档期销售额的30%,处罚金额以高者为准。 |
商品认证资质造假 | 商户提供虚假的商品认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证书、商品批件等 | |
未经报关的进口商品 | 指一般贸易模式下,商户提供的是未经中国海关合法报关程序进口的商品 | |
商品标签、标识被篡改、隐瞒 | 指商户修改商品真实信息或者通过加贴、篡改、变造等方式对商品真实信息进行隐瞒的情况。商品标签、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配料表和相关认证标识 | |
发布禁售信息 | 指商户提供《爱库存禁售商品规范》明确规定的禁止销售的商品,且相关商品信息构成严重违规 | |
假冒材质成分 | 指商户对产品材质或成分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产品全部或部分不符 | |
非法添加 | 非法添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用非食品原料作为食品原料; 2)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 |
1、爱库存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 解除相关合同;(2)不予货款结算;(3)支付通过爱库存销售的“严重问题商品”历史总销售额(以商品ID为准)的十倍作为赔付金赔付客户,若拒绝支付该赔付金,则爱库存有权以商户货款抵扣赔付金赔付客户;(4)要求商户赔偿因销售“严重问题商品”给爱库存造成的全部损失;(5)扣除商户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所涉商品全部退货或销毁,由商户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成本、人力成本)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代购赔偿等经济损失)。若涉及违法行为,爱库存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
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检验不合格 | 指商户出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 |
商品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或商品标准要求 | 指商户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商品质量安全规定或商品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食品发霉、变质、非法添加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用相关包装容器卫生指标不合格; 3)化妆品理化或卫生指标不合格; 4)电器商品不符合使用安全要求,存在漏电、火灾或辐射隐患; 5)提供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商品; 6)净含量不足; 7)政府抽检不符合相关商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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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 |
1、实际活动商品的吊牌价格与商户提供的系统/库存清单吊牌价格不一致的; 2、实际活动商品的新贴吊牌价格高于原吊牌价格的; 3、同一商户不同品牌存在同款商品的,商品价格不一致的。 |
商户支付爱库存违约金:货值金额1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违约金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违约金额为商品总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
虚假广告 | 商户提供给爱库存平台的商品信息,包括在广告宣传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等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人的;使用极限化用语等一切广告违法行为 | |
提供过期商品 | 指商户提供的商品已经超过商品明示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或最佳使用日期) | |
侵权行为 | 指商户生产、供应、销售的商品涉嫌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等权利,并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 |
商品标签、标识错漏 | 指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签、标识规定的要求,出现法定标注项目未标注、标注不全或不规范情况: 1)标识项目齐全情况下的不规范情况包括:存在少数错别字、繁体字(不产生错误理解)、符号使用不规范、修约数值不规范、计量单位不规范、文字大小不规范或相关生产日期等信息被指定标识在某处但未标识在指定位置标识等; 2)法定标识项目未标注或不全的情况包括: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含量、名称、配料、存储条件、许可证编号、商品标准或其他涉及质量安全的项目等 |
限期整改,若限期使用产品的标签信息缺少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使用不当时容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标签信息没有警示性标志,或商品有其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签、标识规定情形的,爱库存有权扣除商户所涉商品总货值的10%作为违约金,扣款不足500元时,按扣除货款500元执行。 |
不正当竞争 | 未经爱库存平台允许,商户私自联系爱库存平台用户的,联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包裹内外存放诱导直接联系平台用户的内容、发送短信、添加或送微信、QQ或其他社交联络工具等 | 首次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的,违约金为商品活动档期销售额的50%,两次及以上的,该档期货款不予结算,且扣除商户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
4.2 一般违规
违规行为 | 违规行为情节/分类 | 违约金及限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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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发 | 商户贴错条码、标签、吊牌,或与实物不符,导致用户收到错误的商品,并经爱库存工作人员核实责任归属的; | 1、因商户原因导致的错发,在活动售后期内商户要求并做退换货的,产生的来回物流费用由商户承担,退换完成并由客户认同的,该错发投诉不纳入错发率统计。
2、活动售后完结后,错发率(错发投诉退货退款金额占对应档期活动的销售总金额(依据播价))超0.1%的,按照如下处理: (i)商品在平台播价<50元的,错发商品不予退回,错发订单货款不予结算,并按照问题订单的商品播价的3倍对商户进行违约金; (ii)商品在平台播价≥50元的,退回错发商品(由平台承担退回运费),错发订单货款不予结算,并按照问题订单的商品播价的3倍对商户进行违约金; (iii)相关违约金金额用于补偿发放给错发订单所对应的客户。 |
延迟发货 | 指品牌商品活动结束后,商户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发货时间超出约定时间的1-3天 | 1、由于商户原因导致发货延误的,商户每延迟发货一天,爱库存则延迟一周结算货款; 2、因商户延迟发货导致客户投诉的,且客户无法接受延迟发货并要求退货的,爱库存将按照缺货对客户进行补偿,即按照商品播价的2倍赔付给客户。 |
漏发 |
1、商品包装完整,但商品漏发配件或套装不完整的商品等情形的; 2、用户投诉商品缺货,并经爱库存核实确认的; |
1、经爱库存核实存在漏发的,商户应在爱库存告知后的8小时内响应,并提供漏发商品货运单号,客服驳回投诉申请并告知客户寄出单号。爱库存有权按照问题订单商品播价的0.5倍对商户进行违约金,因商户原因漏发所产生的补发运费由商户承担(以10元/单计,超重订单产生的运费另计);超出8小时后商户仍未回复的爱库存客服的,爱库存则按照对应货值给客户做退款处理,且有权按照问题订单的商品播价的3倍对商户进行违约金;
2、相关违约金金额用于补偿错发订单所对应的客户。 |
缺货 | 1、商户反馈告知存在缺货的; 2、商户延迟发货超出3天以上的; |
1、经爱库存核实存在缺货的,按照问题订单商品播价的2倍对商户进行违约金; 2、相关违约金金额用于补偿错发订单所对应的客户。 |
越权经营 | 指商户在爱库存的经营,超出其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 | 赔偿违约金标准为500元/SKU,所涉商品做退货处理。 |
描述差异 | 指商户通过爱库存平台销售的实物与其提供给爱库存平台的商品信息不符(含APP展示的商品详情图片、实物样品等),存在遗漏或信息不全等情况; 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品牌、名称、生产商、产地、种类/型号、成分/材质、规格/尺寸、保质期/有效期、商品标准、颜色、形状、功能、商品版本、适用范围、配置、瑕疵信息、附件、条码及随附赠品信息等 |
1、赔偿违约金标准为1000元/SKU,且爱库存有权停止其活动。 2、已经发货的商品导致代购投诉的,商户按照投诉订单数*5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售后赔付款(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赔付、运费、代购费、代购的顾客赔付等 ) |
出库扫描未复核 | 指商品在出库包装之前,商户未对每件商品条码进行扫码核实商品是否为订单需求商品,且商户未对出库扫码复核进行监控或者拍照的情况。 | 1、违约金20000元/次,且停止其一个月内的活动安排。 |
交付违规 | 1、商品实际包装未按爱库存规定要求发出的情况; 2、商品包裹,包括装箱单,面单,外包装等出现爱库存、AK、AKC字样和商品供货价格等; 3、商品包裹,包括装箱单、面单、外包装等出现商户的信息(如商户联系电话、二维码、网址等,此处不涉及品牌方官方信息) |
对涉及有违规行为的活动,按照该场活动回款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爱库存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户需赔偿爱库存全部损失以及爱库存为追讨该损失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
商品条码不符 | 1、商品吊牌或外包装上没有唯一标识的商品条码或条码不可扫描辨识的情况; 2、同一条形码对应不同款式、颜色和规格,或者同一款式、颜色和规格对应不同条码; 3、多件捆绑销售的商品没有唯一条码,或与捆绑内个体商品的条码相同 |
对涉及有违规行为的活动,按照该场活动回款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对爱库存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户需赔偿爱库存全部损失以及爱库存为追讨该损失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
其他 | 供应商构成何种违规行为由爱库存根据相关投诉举报内容、案件概况及事实作出判断 | 按照爱库存其他具体规则研判。。 |
5.1 商户货款预冻结
爱库存在接案后应初步认定商户是否构成违规,构成何种违规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立即作出货款预冻结的决定:
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冻结涉案商户所有货款;
同一商户构成同一类型的一般违规行为2次及以上的,冻结涉案商户1-20万货款。
对于商户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爱库存将根据该违法事由对爱库存造成的负面影响、声誉影响、法律责任等多维度确定冻结货款额度。
预冻结货款后,经审查爱库存未做出违规扣罚决定的,货款解冻,恢复与商户的正常结算。
5.2 商品档期取消
商户被初步认定构成违规行为的,爱库存认为有必要,或应监管部门要求,可在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取消涉案商品档期。
情况紧急,且有媒体曝光危机,对爱库存影响重大的,爱库存将对涉事商户的所有商品取消档期。
5.3 商户提供资料和申诉
爱库存接到违规投诉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违规投诉概况、货款预冻结情况、需提供资料信息通知商户。商户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资料并进行书面申诉。
5.3.1 商户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A、假货问题
提供品牌方证明,证实其商品得到了品牌方正式授权且商品确由品牌方供应;或提供涉案批次商品的上游正规授权文件及采购合同、发票等;
产品正品的书面承诺,及因欺诈所导致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就涉案事由的书面答辩意见;
B. 资质缺失
商户经营所需或者商品合法流通所需的特殊资质许可文件;
主体或商品具有合法资质的承诺,及因资质缺失所导致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就涉案事由的书面答辩意见。
C. 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就涉案事件出具真实文件;
对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的承诺,及因欺诈所导致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就涉案事由的书面答辩意见。
D. 一般贸易进口商品无正规报关问题
提供商品进口货物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
无法提供进口报关文件的,出具对涉案事由的合法合理性说明文件;
对提供资料或合理性说明的真实性承诺,及因欺诈所导致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E. 产品质量问题
提供同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合格的保证书,及因产品瑕疵所导致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就涉案事由的书面答辩意见。
F.侵权行为
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就涉案产品、广告宣传是否侵权进行答辩;
对所涉及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就涉案事由的书面答辩意见。
G. 价格欺诈
就涉案事由进行书面答辩;
对所涉及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H. 虚假宣传
涉及排名、数据的,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就涉案事由进行答辩,对所涉及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I. 标签瑕疵问题
就涉案事由进行书面答辩;
对所涉及的赔偿等法律责任自愿承担的确认。
以上文件为涉及投诉举报案件的商户必须提供的资料,应监管机关的要求,爱库存可以要求商户进一步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商户提供证明文件、书面答辩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两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证据或证据无法达到证明商户不构成违法违规的证明力。
因商户未按时提供证明文件影响爱库存处理监管案件的,爱库存可对商户处以1-5万元处罚。
5.3.2商户申诉
商户对判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向爱库存进行申诉,提交申诉意见书、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文件。
商户逾期未提起申诉的,视为接受处理结果。
5.3.3 申诉处理
爱库存收到申诉意见书及书面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进行综合评审、判定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商户。对于申诉成功需要退回相关罚款、违约金、保证金的,爱库存应在作出最终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商户或按正常付款时效支付。
5.3.4案件处理结果执行与商户配合
5.3.4.1 预冻结的货款或对商户的扣款由爱库存直接从货款中执行或要求商户另行限期支付;
5.3.4.2 在爱库存做出处罚决定后,因监管部门的最终处罚高于原决定,或因媒体曝光导致产品被召回等致使爱库存蒙受重大损失的,商户应对爱库存蒙受的相关损失继续赔偿,并在爱库存发出赔偿通知后3个工作日支付。
5.3.4.3 因严重违规而终止合作的商户,将其列入爱库存商户黑名单,永不合作。
5.3.4.4 因商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爱库存遭受媒体公关危机,商户有义务按照爱库存的要求进行经济赔偿、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及采取其他配合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负面影响。
6. 附则
本规则于2018年7月25日首次生效,于2018年11月25日最新修订,2019年1月3日生效,商户违规处罚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与爱库存其他生效管理制度冲突的,以本规则规定为准;本规则未涉及事项,按爱库存其他制度及合同、协议约定执行。